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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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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材與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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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94年5月1日起禁止中藥用硃砂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
102-06-10
公告黃耆、白朮、當歸、熟地黃、白芍等五種進口及市售中藥材飲片,其標籤或包裝應標示品名、重量、製造日期、有效期間、廠商名稱及地址等事項,並自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十日起實施
102-06-10
九種進口及市售中藥材需有清楚標示
102-06-10
發布藥事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所稱「藥品中一部或全部含有污穢或異物者」,於西洋參及紅耆兩種中藥材部分之解釋令
102-06-10
公告細辛中藥材暨其製劑之相關管理規定,自公告日起實施
102-06-10
發布「中藥藥材污穢物質限量」解釋令
1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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