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公告(增列)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等2家醫院為113年度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院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14-04-30
  • 更新時間:114-04-30

依據:醫療法第95條及醫療法施行細則第62條。

公告事項:
一、增列高雄市立民生醫院及天主教聖功醫療財團法人聖功醫院為113年度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院,合格效期均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二、教學醫院在其評鑑合格有效期間內,有違反法令或不符教學醫院評鑑基準情形,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其違反情節重大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調降其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類別或註銷其教學醫院資格。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