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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起臺北市及新北市開放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探視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0-08-27
  • 更新時間:110-08-2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表示,本土疫情趨緩,指揮中心宣布8月24日至9月6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考量疫情維持穩定及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探視之需求,前已於8月10日宣布,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除臺北市及新北市維持暫停訪客(除例外情形)外,其他縣市則有條件開放探視。

現經指揮中心評估,臺北市及新北市的社區感染風險等級已調降至中風險,故自8月31日起,可比照其他縣市開放訪客,說明如下:

一、訪客須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訪客為「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或「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達14天(含)以上者」,可免除前述篩檢之要求。

二、探視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辦理,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指揮中心提醒,住宿式長照機構相關管理將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