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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長照2.0居家服務支付制度試辦 居家服務品質更升級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6-07-02
  • 更新時間:106-07-02

長照2.0居家服務支付新制106年7月擴大辦理規模,為全面推動做好準備,目前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臺東縣、澎湖縣、新竹市及嘉義市等12個縣市已率先投入試辦,7月起透過擴大試辦範圍,鼓勵所有有意願的居服單位參與,除過去未參與之縣市將至少擇定一個單位參與試辦外,已參與試辦之縣市亦可依其整備情形及量能,全面擴大實施區域。但無論單位有無參與試辦,民眾所獲得的時數或額度都不受影響,皆會獲得適足及有品質的居家服務。

長照2.0的改革措施,從評估工具、給付及支付標準、服務資源發展,均有縝密規劃及推動期程,新制將長期照顧需要從三等級細分為八等級,透過專業的評估區分各類身心失能狀態的照顧需要等級,提供民眾個別化照顧計畫,強化服務品質。

目前推動的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制度,希望透過打破原本按時計價的方式,將各項照顧服務成本估算後,改變為依長照失能等級提供額度,讓民眾可以在額度內,依量表評估結果選擇及組合服務內容;並由服務提供單位與使用者在該核定的額度內共同討論所需服務項目及頻率,擬定服務計畫,落實以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

推動居家服務支付制度另一個目的,是將目前服務提供單位多項的補助項目及金額予以整併,以簡化行政流程,而於新制全面上路前,衛生福利部也已同步透過預撥縣市政府經費、統一表單格式及簡化核銷作業等,減輕民間單位行政作業及核銷負擔。

居家服務支付新制,是自民國92年全面推動居家服務後,首次從評估工具、服務模式及支付標準等進行大幅度的調整,故先採取試辦方式,新制自106年4月起試辦迄今僅3個月,衛生福利部表示,刻正廣泛蒐集實務經驗,俾利制度調整修正,並同步加強對民眾宣導以及縣市政府、服務單位之教育訓練、服務提供單位及相關專業人員的宣導,俾使新制於107年1月全面穩健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