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1條暨111年1月6日衛部保字第1100153541號函、111年1月12日衛部保字第1101260374號函。
公告事項:
一、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中醫門診、西醫基層、醫院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與其他預算額度及相關分配,核定結果如下:
(一)整體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約8,095.62億元,較其110年度核定總額成長3.320%。
(二)四部門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相關分配(含地區預算)與其他預算如下:
1.牙醫門診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約49,518.3百萬元,較其110年度核定總額成長2.756%,其中一般服務成長率為1.843%,專款項目全年經費為1,738.8百萬元(附件一)。
2.中醫門診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約29,690.7百萬元,較其110年度核定總額成長4.208%,其中一般服務成長率為4.176%,專款項目全年經費為979.8百萬元(附件二)。
3.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約154,644.1百萬元,較其110年度核定總額成長2.744%,其中一般服務成長率為1.831%,專款項目全年經費為7,930.1百萬元,門診透析服務成長率為4.689%(附件三)。
4.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約559,129.2百萬元,較其110年度核定總額成長3.504%,其中一般服務成長率為3.049%,專款項目全年經費為34,538.7百萬元,門診透析服務成長率為2.015%(附件四)。
5.其他預算額度為16,579.2百萬元,由中央健康保險署管控(附件五)。
二、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計算公式如下:
(一)111年度全民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 [110年度部門別醫療給付費用×(1+111年度部門別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之合計+111年度其他預算醫療給付費用
(二)111年度全民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成長率=(111年度核定之全民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110年度核定之全民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110年度核定之全民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
註:
1.部門別為牙醫門診、中醫門診、西醫基層及醫院;另「其他預算」採協定各項目之全年經費。
2.西醫基層及醫院總額尚須加上門診透析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