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醫療法第28條、第95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61條。
公告事項:
一、「115年牙醫醫院評鑑基準」共計2篇、15章、101條;其中重點條文計3條、必要條文計5條、試評條文計7條。
二、「115年牙醫教學醫院評鑑基準」共計6章、60條;其中必要條文計1條、試評條文計5條。
依據:醫療法第28條、第95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61條。
公告事項:
一、「115年牙醫醫院評鑑基準」共計2篇、15章、101條;其中重點條文計3條、必要條文計5條、試評條文計7條。
二、「115年牙醫教學醫院評鑑基準」共計6章、60條;其中必要條文計1條、試評條文計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