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關於本司

  • 資料來源: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建檔日期:110-09-01
  • 更新時間:110-09-06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前身為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於93年7月1日成立,時設長照科、護理科及山地離島科三科。

102年7月23日衛生福利部成立,為發展長期照護體系,強化護理及助產業務,提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健康照護品質,本司設為四科,第一科為長照科,第二科為護理科,第三科為原住民族及離島健康科,第四科為法規及機構管理科,提供全民更優質之健康照護服務。為推行長照2.0政策,本司於105年8月22日成立第五科-長照政策推展科。107年9月3日本部處務規程修正,本司改設為三科,第一科為法規及機構管理科,第二科為護理科,第三科為原住民族及離島健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