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4日 發文字號:衛部中字第1061861892號 附件: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十二條之一修正條文 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十二條之一。 附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十二條之一 部長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