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及醫療財團法人年度工作計畫及報告編製辦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四。 附修正「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及醫療財團法人年度工作計畫及報告編製辦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