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109年3月26日止(以送達本部之郵戳為憑)。
二、申請醫院請依所附申請計畫內容與格式,函送申請計畫書一式4份(並附電子檔)至本部憑辦。
衛生福利部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總機電話:(02)8590-6666 傳真號碼:(02)859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