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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醫療財團法人辦理研究人才培育及醫療社會服務,績效卓著 衛生福利部今舉辦頒獎典禮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12-05-17
  • 更新時間:113-04-17

    衛生福利部依據醫療法第46條規定,辦理110年度「醫療財團法人辦理醫療法第46條規定事項績效卓著獎勵計畫」,並於111年5月30日至111年9月30日公告徵件,為感謝及嘉勉獎勵每位辛苦付出的醫療從業人員,充分展現醫療財團法人辦理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健康教育、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防疫貢獻及各項社會服務事項之卓著貢獻,衛生福利部於今(17)日上午舉辦頒獎典禮,共有長庚等7家醫療財團法人獲獎。

醫療財團法人展現培育人才決心與關懷社會仁心

    本次獎項分為研究人才培育、醫療社會服務兩大領域,獲獎的獎項及單位分別是「綜合傑出獎」1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分類傑出獎」2名(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特色傑出獎」6名(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及「防疫貢獻獎」1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為確保醫療體系長遠發展,醫療財團法人除深耕醫療照護本業外,亦著重研究發展、人才培育,並積極落實社會責任,保障弱勢病人就醫權益、協助政府推動防疫與醫療社會福利政策,提供社會整合性的身、心理關懷服務,落實全人醫療照護。因此,每一家醫療財團法人皆為臺灣醫療領域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各得獎法人事蹟舉例如附件。

    衛生福利部薛瑞元部長表示,非常恭喜得獎法人,其貢獻與努力殊值肯定,也勉勵所有得獎法人任重道遠,期許持續為醫療體系長遠發展共同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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