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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徵求辦理115年度「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新申請計畫及新增各醫事職類訓練計畫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15-04-20
  • 更新時間:115-04-20

公告事項:
一、計畫徵求期間:115年4月17日起至115年5月29日。

二、新申請計畫及新增醫事職類訓練計畫之醫院,請於115年5月29日下午5時前,以醫事機構憑證IC卡上網至本部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管理系統 填報計畫,計畫內容請依本部公布之「二 年期護理師等14類醫事人員訓練課程指引」進行規劃。

三、依據「衛生福利部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申請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申請補助醫院應為經本部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且均在合格效期內之醫院。其申請補助之醫事職類,應接受教學醫院評鑑,且評鑑結 果為合格,始得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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