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醫療事業發展獎勵辦法第2條第1項第5款。
公告事項:
一、旨揭獎勵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如附件,可至本部網站之公告訊息區下載。
二、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5日止。
三、申請方式:由申請醫院提具申請表及計畫書各一式3份,併同申請作業須知要求之其他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函送本部委託單位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0樓 )辦 理。
四、旨揭申請作業及後續流程相關疑義,請洽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聯絡電話:(02)23587343,分機303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