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於本(109)年5月29日修訂「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明定醫事及社工人員取消出國補助、醫療機構8項獎勵及醫護人員、專任感染管制人員津貼,以慰勉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之辛勞付出,統計至109年6月24日止,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 取消出國補助:共1萬180名醫事及社工人員取消於2月23日至6月30日間出國,申請取消出國補助金額8,218萬元,已核准7,798萬元(7,610名),並已陸續完成撥款,餘2,570人得於本年12月31日前完成補件即可獲得補助。
- 醫護人員及感控人員津貼:共170家醫院提出1月至3月照護新冠肺炎疑似個案(28,743人次)或確診個案(342例)之人員津貼申請,總金額為8.5億元。截至6月24日止,已完成109家醫院審查作業,其中20家符合津貼發給條件,金額計2,738萬元,另89家醫院刻正辦理補件作業,預計於7月上旬完成補件後,可撥付達3.2億元。其餘醫院申請案亦持續進行作業中。
- 急救責任醫院防疫獎勵:為簡化醫院獎勵金申請作業,衛福部已於6月20日修訂「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機構獎勵金申請作業須知」,由本部一次撥付全國202家急救責任醫院1至6月之防疫獎勵金,並請健保署於7月上旬協助撥款,共6.875億元,醫院應全數分配予急診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包含急診醫師、護理人員、醫事放射師、醫事檢驗師、呼吸治療師、社會工作人員、行政人員、救護人員及清潔人員等;另將一併撥付1至4月之採檢量獎勵,共1,265萬元予53家醫院,其中80%以上應分配予採檢相關工作人員,包含急診醫護人員、醫事放射師、醫事檢驗師、社會工作人員、行政人員及清潔人員等。
- 專責病房及採檢站設置獎勵:經查核通過設置專責病室或採檢站者,每間病室獎勵10萬元、每一採檢站獎勵20萬元;截至6月24日止,計有80家醫院,共1,056間病室已完成審查及撥款,合計1億560萬元;另採檢站170家,合計3,400萬元。
- 醫療機構防疫獎勵:獎勵醫院於1至6月疫情期間之投入防疫工作,依一般病床開放數核予每家150萬元至500萬元之防疫獎勵,共449家醫院、11.77億元,其中60%以上應分配予相關工作人員,預定7月中旬由健保署協助直接撥付至各醫院。另外,診所之防疫獎勵刻正計算中,預計於七月中旬撥付。
衛福部感謝全國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共同防疫,獎勵金、醫事人員津貼之相關資訊,可至本部官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