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110至111年度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作業暫停辦理,原評定結果之效期,配合展延2年。 二、因應全國各醫療機構全力投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110至111年度暂停辦理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作業,原評定效期展延2年,原展延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