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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醫療法人投資限制相關公告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6-11-22
  • 更新時間:112-03-31

訂定「醫療財團法人適用財團人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財產運用規定」,自112年3月31日生效。

訂定「醫療法第35條第1項所定醫療法人投資限制」,自111年12月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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