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驟1:填寫「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
(「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可以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辦事處領取,若需要電子檔請至「國民年金爭議審議表單下載」。)
二、步驟2:備妥下列相關文件
(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原核定函(或繳款單)影本。
(二)其他有關證明文件(例如:公共設施保留地、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個人財產證明文件等資料)。
三、步驟3:寄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 【地址:100023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42號】
法條依據: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3條、第4條及第5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