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什麼項目可以提出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呢?

  • 資料來源:國民年金監理會
  • 建檔日期:113-02-06
  • 更新時間:113-02-06

一、申請人資格或納保。
二、被保險人年資。
三、保險費或利息。
四、各項給付。
五、身心障礙程度。
六、限期繳納被保險人保險費及其利息。
七、正當理由認定或罰鍰。
八、其他有關國民年金權益之事項。 

法條依據: 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2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