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訂定計畫:每年皆擬訂業務及財務帳務檢查計畫,並提經監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
二、檢查內容:針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之國民年金保險承保業務、給付業務及綜合業務等項目,以及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辦理之基金管理運用情形及財務帳務等項目,就檢查主題探討相關作業是否符合規定。
三、檢查方式:分為定期及不定期檢查,定期檢查係按年實施,針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各項業務之執行現況作檢查;不定期檢查則視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重要輿情反映及業務改進需要為之。
四、檢查成員:由本會監理委員組成檢查小組。
五、檢查結果:彙整報告及建議提委員會議通過後,予以追蹤列管以落實檢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