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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會委員提出次世代基因定序支付規範之法規研究建議

  • 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會
  • 建檔日期:113-05-14
  • 更新時間:113-05-14

健保會113.5

      健保會委員關切次世代基因定序(NextGenerationSequencing,NGS)項目納入健保支付標準,乃於4月份委員會議(113.4.24)由21位委員共同提案,對健保署研訂之支付規範提出建議,以維護民眾權益及個資保護。

      健保署於4月份委員會議說明,已參照委員意見將支付規範修正為「檢測結果依指定格式上傳至健保署,未上傳者本項不予支付」。惟委員認為基因屬個人隱私的資訊,健保署仍應詳細說明相關內容,例如:上傳之檢測結果是否包含基因檢體、檢測結果是否會儲存於健保署以外的單位、未來如何運用此資料,後續若要委託研究單位進行相關研究,應在當事人知情且同意的狀況下為之,並應讓民眾有提出拒絕其個資被利用之權利;另外也請健保署說明,目前使用標靶藥物之前也有進行基因檢測,是否也同樣訂有應上傳檢測報告,若未上傳就不予支付的規定。

      對於委員關切病人個資及檢測結果提供其他單位使用之疑慮,健保署表示極為重視該意見,前邀請法規、倫理學專家共同討論,專家認為健保署為辦理各項保險業務,本來就可以依健保法第80條第1項規定,要求特約醫療院所提供所需資料,也符合個資法第6條規定,因此已刪除須由病人簽署同意書之規定,以避免外界誤解。對於委員關心「未上傳者本項不予支付」規定對民眾的影響,該署說明此係規範醫院若沒有上傳就不支付費用,並不會影響民眾給付的權利;上傳之檢測結果,僅文字報告,不含檢體資料。至目前使用標靶藥物之前所做的基因檢測,都屬單基因,其保存價值不高,故並未要求上傳;而NGS係套組基因定序,可快速偵測大量基因變異,再根據病人基因特定生物標記,提供相對應的藥物治療,上傳其檢測結果,未來如有新的癌症用藥或舊藥要增加新適應症,即可運用所收集的基因檢測結果進行比對,如有找到對應的基因位點,即可使用該藥物,無須再重新檢測,有助癌症病人精準用藥,提升治療效益。至於委員關心資料保存及運用,健保署說明這些資料與過去的數據資料不同,所占的空間相當大且管理上須更嚴謹,該署將再研究是否委託符合法規的人體生物資料庫單位儲存,未來若要提供相關單位進行研究,也會依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及衛福部刻正推動立法的「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辦理,於取得病人同意後,才會釋出資料庫供研究分析。

      健保會委員對於健保署在財源有限狀況下,將NGS納入健保給付,幫助癌症病友透過基因檢測找到對應的標靶藥物,有效提升癌症治療效益,並接軌國際癌症精準治療之趨勢,予以肯定,惟考量基因屬敏感個資,建議健保署在資料運用上應更加審慎。本案係屬法規之研究建議,經充分討論後,將委員所提意見,送請衛福部及健保署參考。


出處:相關內容詳衛福部健保會第6屆113年第3次委員會議議事錄(1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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