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健保會通過「各總額部門112年度執行成果評核之作業方式」

  • 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會
  • 建檔日期:113-04-03
  • 更新時間:113-04-03

健保會113.4

為確保健保資源投入之效益,及落實檢討與回饋機制,健保會每年於9月總額協商前均會辦理前一年度各總額部門執行成果評核作業,邀請專家學者,系統性檢視總額之運作及執行效益並提供改善建議,落實檢討與回饋機制;評核成效優良之總額部門,於次年度總額酌給品質保證保留款獎勵額度,評核建議則列為總額協商參據。依本(113)年度工作計畫,訂於7月15日、16日辦理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為順利推動評核作業,健保會研擬「112年度執行成果評核之作業方式(草案)」,提113年第2次委員會議(113.3.13)討論。

本次評核作業方式之研修,主要參考1月24日召開「精進總額評核作業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所提之改進意見,研修重點說明如下。經委員會議充分討論後,對於112年度評核作業方式委員均表示支持:

一、新增評核內容,系統性檢討總額之關鍵績效指標(KPI):衛福部近年政策指示,新增協商項目皆須訂定「執行目標」及「預期效益之評估指標」(簡稱KPI),為系統性檢討其執行情形,於年度重點項目新增「近3年總額協商項目KPI之執行檢討及指標研修」,希望總額部門透過自我檢視,提出對應之改善方式及指標研修建議,俾提升總額預算之執行績效。另亦精簡部分評核項目,以聚焦於112年度執行成果評核。

二、導入新任之評核委員,以利擴大參與及觀點多元性,並加強事前溝通:評核委員之組成,首先由醫界及付費者委員推薦建議名單,再由本會委員進行票選,最後依票數多寡依序邀請7位評核委員。本年新增2名「初任評核委員」保障名額,優先邀請「未曾擔任過評核委員的當屆專家學者及公正人士」,若人數不足2人,則續邀請「未曾擔任評核委員之專家學者」。另於評核前召開「評核委員共識會議」,說明相關規劃並討論評核原則,以利凝聚評核標準及共識。

三、精進各總額部門提報內容,以整體呈現評核重點及趨勢變化:為利評核委員審視整體總額執行情形,健保會將各部門重要數據及資訊表格化,並請受評部門(含健保署)強化「評核委員評論意見與期許之回應說明」,及確實填寫「執行情形檢討及對應之具體改善作為」。

此外,為使各總額部門聚焦於重點項目努力,每年年初即設定年度重點項目及預期目標。本次會議亦請四總額部門及健保署提出2~3項「113年度一般服務重點項目與績效指標」,並作為114年評核之依據。經檢視所提內容,委員認為健保總額已高達8千億元,每年納入基期運作,應就現行預算之支用進行整體檢討,爰於健保署應提報之年度重點項目「整體資源配置與未來規劃」,敘明該署提報內容,應至少包含:整體總額基期執行結果及資源配置檢討與建議、總額重點政策推動說明及檢討與建議、全人醫療之醫療服務整合情形及照護成果,並以保險人角度提出健保總額未來實施方向及執行規劃;在西醫基層總額部分,委員認為112年度所提重點項目「西醫基層診所糖尿病病人整體照護情形」、「檢驗(查)結果上傳率」更能反映西醫基層執行成效,為利觀察長期趨勢,113年度重點項目乃繼續列入該2項。

經過委員會議討論,決議依委員意見修正通過「112年度執行成果評核之作業方式」及「113年度一般服務之重點項目與績效指標(含目標值)」,後續請健保署及四總額部門依評核作業方式及時程,提供所需資料,並落實執行,以呈現總額執行成效。

出處:相關內容詳衛福部健保會第6屆113年第2次委員會議議事錄(113年3月13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