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心理健康促進宣導素材之著作授權範圍:
(一)授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所)、各級醫療院所、產檢院所、產後護理之家、相關部會及委辦(補助)單位等所屬的網站、社群、通訊平台(如Facebook、Line)及實體通路(如醫院內電視牆等)得進行宣導或推廣運用,惟不得對圖片進行改做或編輯等重製行為。
(二)於辦理宣導或推廣時,應註明本項素材係由衛生福利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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