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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 資料來源:人事處
  • 建檔日期:102-07-04
  • 更新時間:107-10-02

繼公務人員保障法後,公務人員協會法是另一個公務人員權利保障里程碑。 行政院衛生署台北醫院人事室胡主任敦富考量基於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與國家政策,以及與民眾權益關係至鉅之特性,並為加強為民服務、提昇工作效率、維護公務人員權益、改善工作條件並促進聯誼合作,於是意識到成立『行政院衛生署公務人員協會』是當務之急,因此積極推動籌組『行政院衛生署公務人員協會』。 胡主任敦富以發起人代表身份共邀請56人為代表,於98年6月10日正式向主管機關銓敘部提出申請籌組立案,銓敘部並於98年6月17日部管二字第0983076452號函覆,同意立案。 由於衛生署所屬機關、醫院遍佈全省各地及離島,為期能於最短時間內招募會員,胡主任除積極向衛生署尋求協助於署裡網站內放置協會章程草案、會員申請書表等相關資訊,並行文至衛生署所屬各機關、醫院,供同仁了解加入外;更自98年9月9日起至98年9月25日止,親自以自費方式至行政院衛生署所屬各機關、醫院辦理29場次之說明會,爭取更多同仁支持及加入。終於98年10月14日累計加入會員人數已達1031名,符合成立協會法定人數800人以上之規定。 承蒙行政院衛生署台北醫院林院長水龍、行政院衛生署人事室徐主任秀暉之大力支持與指導及行政院衛生署所屬各機關、醫院人事室主任之全力協助與配合,得以順利於98年12月1日成立行政院衛生署公務人員協會。其後行政院衛生署於102年改制為衛生福利部,本會隔(103)年即更名為衛生福利部公務人員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