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111)年度一般護理之家評鑑、產後護理之家評鑑與居家護理所評鑑,順延1年辦理,且原合格效期至111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2年12月31日止;原合格效期至112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3年12月31日止;原合格效期至113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4年12月31日止;原合格效期至114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