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109)年度專科護理師訓練醫院認定作業,順延1年辦理,且105年至108年度受認定醫院之合格效期,亦配合展延1年,及原合格效期至109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0年12月31日止;原合格效期至110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1年12月31日止;原合格效期至111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2年12月31日止;原合格效期至112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