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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109)年度一般護理之家評鑑、產後護理機構評鑑及居家護理機構評鑑作業順延1年辦理

  • 資料來源: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建檔日期:109-02-14
  • 更新時間:109-02-14

公告本(109)年度一般護理之家評鑑、產後護理機構評鑑及居家護理機構評鑑作業,順延1年辦理,且106年至108年度受評機構之評鑑合格效期,亦配合展延1年,及原評鑑合格效期至109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0年12月31日止;原評鑑合格效期至110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1年12月31日止;原評鑑合格效期至111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2年12月31日止;原評鑑合格效期至112年12月31日者,展延至11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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