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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8年度醫院評鑑第二次評定合格名單」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8-12-02
  • 更新時間:108-12-02

公告事項:
一、「108年度醫院評鑑第二次評定合格名單」合格效期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共計35家,合格效期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共計1家。

二、醫院在評鑑合格有效期間內,有違反法令或不符醫院評鑑基準情形,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違反情節重大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調降其評鑑合格類別或註銷其評鑑合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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