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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度兒童醫院評鑑及兒童教學醫院評鑑基準」(兒童醫學中心適用)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12-04-25
  • 更新時間:112-04-25

依據:醫療法第28條、第95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61條。

公告事項:「112年度兒童醫院評鑑及兒童教學醫院評鑑基準(兒童醫學中心適用)」共182條,其中必要條文計9條、重點條文計17條、試評條文計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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