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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當事人行使權利作業程序

  • 資料來源:資訊處
  • 建檔日期:105-05-27
  • 更新時間:108-11-20

說明:
一、本作業程序僅限申請衛生福利部各單位保有個人資料,範圍可參照「衛生福利部內部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項目彙整表」。
二、申請衛生福利部所屬各機關保有個人資料,請依各所屬機關申請流程辦理。
三、申請健保個人資料(中央健康保險署)請參閱以下網址辦理:https://www.nhi.gov.tw/ (健保署首頁>健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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