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against Corruption)共有170個締約國,我國雖非聯合國成員,但為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反貪腐法制及政策,行政院會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並於104年12月9日正式施行,此公約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期民眾瞭解我國健全預防及打擊貪腐體系,加強反貪腐之國際合作之決心、技術援助、資訊交流,確保不法資產之追回及促進政府機關透明與課責制度。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宣導資料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436/6438/6470/Node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