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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酒劑基準方(十八)("金門 "龍鳳藥酒五味子)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105-01-21
  • 更新時間:111-11-25

藥品名稱 中藥酒劑基準方(十八) 書名: 方名: 處方依據:"金門 "龍鳳藥酒五味子

藥品名稱 加工步驟 理論份量
五味子   6.3mg
山萸肉   12.5mg
巴戟天   6.3mg
肉蓯蓉   12.5mg
肉桂   2.5mg
當歸   3.8mg
原料酒   加至1.0ml

適應症:補腎益精、益髓強筋、養血強筋。 
注意事項:高血壓、胃潰瘍患者忌服。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