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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316原則」 讓聽損兒掌握新「聲」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
  • 建檔日期:115-02-03
  • 更新時間:115-02-03

國民健康署自101年起全面補助本國籍新生兒聽力篩檢,篩檢覆蓋率將近99%,居全球領先之列,每年可及早發現7百多名先天性聽力損失兒童。國民健康署呼籲家長務必讓新生兒接受聽力篩檢,若發現異常應掌握「1316原則」,及早確診、介入療育,幫助孩子順利發展語言與學習能力。

我國新生兒聽力篩檢居全球領先之列,覆蓋率近99%

聽力是語言發展的起點,也是孩子探索世界的開端。聽力損失若未及時發現,將嚴重影響語言發展、社交互動及未來學習能力,而新生兒先天性聽力損失,必須透過篩檢才能精準識別。

全球每千名新生兒,大約有3至5名有先天性聽力損失。依據世界衛生組織2024年發布的新生兒篩檢實施指引,全球只有1/3左右國家全面提供新生兒聽力篩檢,我國篩檢覆蓋率自全面推動以來,長期維持在9成以上,近年已接近99%,居全球領先之列。

•112年:新生兒聽力篩檢共13萬4,082人,篩檢率達98.9%,共發現786位聽力損失兒童。

•113年:新生兒聽力篩檢共13萬3,137人,篩檢率達98.9%,共發現779位聽力損失兒童。

掌握「1316」黃金期 為聽損兒開啟新「聲」

    為及早發現先天性聽力損失與及早進行聽語療育,以把握語言發展關鍵期,讓聽力損失兒童(簡稱聽損兒)不錯失學習成長的關鍵,國民健康署積極推廣「1316原則」,呼籲家長配合醫療團隊落實以下時程:

1.  出生「1」個月內篩檢:新生兒出生後應儘快(最好於住院期間、出生72小時內)完成聽力篩檢,勿因為購買商業保險而延後篩檢。

2.  出生「3」個月內確診:若篩檢未通過,應於新生兒出生後3個月內完成確診檢查,確認聽力損失程度。

3.  確診後「1」個月內選配輔具:確診後1個月內,依醫療專業評估選配適合的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等輔具。

4.  出生「6」個月內接受聽覺語言早期療育(簡稱聽語療育):於6個月大前開始接受聽語療育,幫助孩子建立聽覺語言能力。若能在6個月大前介入療育,孩子的語言發展及社會互動能力將可大幅提升,甚至能與同儕同步學習。

善用預防保健及發展篩檢服務 提高警覺、觀察居家行為

有一部分的聽力損失並無法在新生兒階段發現,國民健康署沈靜芬署長提醒家長,即使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檢,家長仍應善用政府補助未滿7歲兒童,可享有7次兒童預防保健服務,以及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按時帶孩子接受服務;若兒童經醫師發現有對聲音反應之異常,或語言發展遲緩情形,可進一步轉介。家長平日也可利用《兒童健康手冊》中的「嬰幼兒聽力簡易居家行為量表」持續觀察,若孩子出現說話不清楚、語言發展遲緩或對呼喚反應遲鈍等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排除遲發性聽力損失的可能性。

攜手守護 讓每個孩子都能「聽」見美好

目前全臺約有260餘家醫療院所提供「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並有超過60家醫院提供確診服務。國民健康署將持續與各醫療機構合作,提供全面的後續療育轉介,讓每個新生命都能掌握新「聲」,擁有健康發展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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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附圖2】1150203健康署-「用「1316原則」 讓聽損兒掌握新「聲」」
【新聞稿附圖2】1150203健康署-「用「1316原則」 讓聽損兒掌握新「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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