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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啟動「113年度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13-08-01
  • 更新時間:113-08-01

巧克力產品外觀精緻可口,包裝精美,長久以來不僅受民眾喜愛,也是送禮的不敗選擇,近年來亦結合在地風情而發展為獨特地方特產。為把關國產巧克力產品衛生安全及標示正確性,食藥署持續規劃專案加強查核,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本專案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資訊、食品添加物使用及管理、自主管理、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產品標示、產品回收至銷毀作業流程查核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等項目,另針對成品及原料進行檢驗。食藥署呼籲巧克力產品製造業者,產品標示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28條等相關規定,且依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食品品名應與本質相符,如查有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同法第45條或第47條分別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重申,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違者將依法處辦,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