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精神醫學會、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匡助良多
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陳司長亮妤於今(28)日應邀出席台灣精神醫學會舉辦之「113年度春季學術研討會」致詞,該活動貴賓另有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謝靜慧廳長、高雄市衛生局黃志中局長及精神醫學界之專家學者。因應「精神衛生法」子法規於 113 年底上路,聚焦討論1. 精神疾病病人權益保障、2. 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之審理制度、3.社區支持、4.國民法官制度實務運作等議題。陳司長特別感謝台灣精神醫學會、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長期以來對精神醫學專業人才的培訓與專業發展的貢獻,致力於各項精神醫療公衛業務的推廣,對建置完善的精神醫療網,功不可沒。
衛福部積極佈建司法精神醫療資源,保障病人人權並強化社會安全
因應近年幾起重大刑事案件加害人,疑似與精神疾病相關而引發社會諸多討論,衛生福利部積極投入資源建構司法精神醫療體系,包含精神病犯罪行為人進入司法程序後之司法精神鑑定品質、裁定監護處分後之醫療照護及結束監護處分後之社區銜接等連續性處遇措施,皆持續精進與優化。
於司法精神鑑定方面,衛生福利部與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共同訂定「刑事案件司法精神鑑定收費參考基準」,大幅提升專業人員執行費用,落實專業有價;培植司法精神醫療團隊人力,辦理司法精神專科醫師甄審作業,發展訓練課綱、課程及認證機制,強化專業知能。今年更出版「司法精神鑑定基礎訓練課程教材」文冊,協助精進我國司法精神鑑定之專業品質。
司法精神醫療資源布建方面,建立監護處分個案分級、分流處遇機制,依精神病受監護處分人之暴力風險程度,採分級、分流處遇,建置不同戒護層級之司法精神醫療系統。在協助精神病受監護處分人賦歸社區方面,於監護處分執行期滿前3個月,檢察機關召開跨社政、衛政及司法單位轉銜會議,以銜接受處分人回歸社區。衛生福利部補助地方政府進用心理衛生社工,協助資源轉銜。以期落實社會安全網,網網相連之效果。
司法精神醫療資源佈建是國家重要工程,衛生福利部將連袂司法系統齊心合力,加強人才培訓及資源投入,以期協助社會安全網更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