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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精進健保給付審查流程,擴大對病友的照顧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 建檔日期:112-12-04
  • 更新時間:112-12-05

為滿足病人用藥需求,健保署致力加速審查新藥或擴增給付範圍之申請案,今(112)年健保已公告新給付之新藥共31件(癌藥8件、罕藥10件及其他新藥13件,如附件)、擴增給付共24件(癌藥11件、罕藥1件及其他新藥12件),尚有6件待公告生效(癌藥4件、罕藥1件及其他新藥1件),新藥收載件數較去年成長82%,預計受惠約22萬人,整體藥費支出約113億元。以癌症新藥為例,約可替每位病友每年節省約351萬元。

    健保署表示,為加速收載新藥之精進作為如下:

  • 實施暫時性支付制度:針對未完成三期臨床試驗但具臨床急迫性之藥品,於今(112)年針對已獲食藥署加速核准上市藥品,屬臨床迫切需求,以暫時性支付制度收載,提升民眾用藥之可近性。目前計已收載4項新藥及擴增2項,共計6項,含肺癌、膽管癌、神經母細胞瘤、白血病、NTRK基因融合腫瘤及最新細胞治療產品CAR-T。
  • 成立國家級健康政策及醫療科技評估中心:擬於明(113)年1月1日成立「健康政策與醫療科技評估辦公室」專責辦理醫療科技評估,協助健保加速新藥收載之審查,並與國際專責組織如英國NICE,建立交流合作,接軌國際臨床指引,深化我國醫療科技評估實力,未來朝向設立行政法人為目標。
  • 推動平行送審新措施:自明(113)年1月起,將推動平行送審新措施,廠商申請新藥查驗登記時,即可同時向健保署申請建議給付,縮短等待許可證審查及健保核准給付時間,預估藥品於取得許可證後6個月內公告生效,規劃適用藥品如下:
  1. 經食藥署查驗登記審查認定優先審查、加速核准、小兒或少數嚴重疾病藥品或藥品突破性治療。
  2. 在我國申請查驗登記時,尚未在國際上市之藥品。
  3. 在我國申請查驗登記時,國際上市許可2年內在臺製造新藥。
  4. 在我國申請查驗登記時,已在十大醫藥先進國核准上市滿五年,但屬在臺研發製造之新成分新藥 。
  5. 新科技比既有健保已收載品項相對療效佳且價格低之藥品。
  • 擴大新藥預算:健保署已爭取於113年健保總額擴大編列新藥新科技(含新藥、新特材、新增診療項目-NGS)及暫時性支付預算,達70.93億元,相較於112年新醫療科技預算增加38.19億元,成長率為116%。
  • 規劃設立新(癌)藥基金:未來健保署將參考113年健保基金使用狀況,爭取額外預算,規劃設立獨立於健保總額外的新(癌)藥基金。

    三大病友團體於今(4)日呼籲健保審核時程應透明、可追蹤,掌握卡關處對症下藥,健保署表示認同,並規劃自113年起,推動健保數位轉型,藥品給付審查導入數位化管理,並提供廠商可即時掌握案件審查進度及時程,以提高審查效率及資訊透明度。至於審查案件進度開放民眾查詢,考量涉及各別廠商權益,健保署將邀廠商、團體代表進行研議。

    健保署向來極為關心病友的醫療權益,持續傾聽病友的心聲。惟健保資源有限,健保署除積極爭取預算外,亦努力與藥商協議,對新藥物、新療法如具臨床實證及給付效益,加速積極納入給付,為病友及家屬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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