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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2-08-01
  • 更新時間:112-08-01

疾管署今(1)日表示,根據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趨緩,為使民眾回歸日常,減少感染COVID-19對生活之影響,經評估國內外疫情狀況、病毒變異情形,且依目前COVID-19疫苗接種狀態、感染率,推估國內民眾群體免疫超過八成,並諮詢專家意見,宣布自本(2023)年8月15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同時軍職人員、公務人員、教師、學生等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無需給予支持性給假措施,請假作業細節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疾管署指出,COVID-19於今年3月20日起調整病例定義,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民眾不須通報也不須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即自主健康管理10天或篩檢陰性止。而8月15起,「0+n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即自主健康管理至篩檢陰性或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達5天(無需採檢),建議適用對象包含:

(一) 未符合COVID-19病例定義(併發症)之SARS-CoV-2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民眾。

(二) 距離發病日未滿5天但已完成治療之確診(併發症)者。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防疫措施仍維持不變,有症狀時請在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另特別提醒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之風險。其他建議事項可以參閱「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附件)。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當時調整病例定義,實施「0+n自主健康管理」,為提高民眾落實防疫措施之意願,經協調教育部、勞動部、國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各類對象自快篩日當日及隔日起5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全年度/全學年度病假或全勤獎金計算等無不利處分之支持性給假措施。惟考量COVID-19疫情已呈現下降趨勢,經諮詢專家並與教育部、勞動部、國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共同討論研商後,決議取消本項措施。後續民眾如有請假需求,請依各類主管機關規定之假別辦理。另有關檢驗陽性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建議,將提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討論。

疾管署呼籲,COVID-19疫情雖已趨緩,但感染及傳播風險仍在,民眾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須前往醫療院所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仍請配合相關醫療應變措施或感染管制措施,另請落實勤洗手及咳嗽禮節等衛生防護措施,並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以提升自身及社區保護力,降低疾病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