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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回應監察院針對去(111)年九合一選舉「COVID-19確診在家隔離者不能出門投票爭議」之調查意見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2-07-26
  • 更新時間:112-07-26

疾病管制署今(26)日表示,監察院對於去(111)年九合一選舉,中選會發布「COVID-19確診在家隔離者不能出門投票引發外界爭議」之調查,針對監察院提出之調查建議,本署表達尊重並感謝,特說明如下:

一、COVID-19為極其罕見之全球流行性百年大疫,相關防治工作幾無前例可循,我國防疫指揮中心自2020年初成立以來,迅速邀集相關領域頂尖專家學者,參酌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US CDC)等國際指引,以嚴謹的科學與數據研究分析,滾動調整防疫政策,並持續改良防疫指引,提供各界參考。一切努力只求能夠讓台灣相比世界各國經濟影響更小、傷害程度更低的情況下度過這次疫情。

二、依去(111)年九合一選舉時之防疫規定,為防治COVID-19疫情擴散,COVID-19自行快篩陽性無須住院隔離個案,應在家隔離不可外出,經視訊診療由醫師通報確診後應在家進行居照護隔離,但並無進行電子圍籬管制。

三、上述照護隔離政策係依照傳染病防治法(下稱傳防法)第44 條第1 項規定進行隔離,該通知書載明確診者隔離期間應遵守及注意事項,包含留在指定處所禁止外出,違反者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依該條例第13 條規定,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 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