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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0月13日0時起,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調降至第二級:警示(Alert),出國旅遊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1-10-12
  • 更新時間:111-10-12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2)日表示,因應國內邊境放寬管制措施,及國際間各式交流需求,宣布自今(2022)年10月13日0時起,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調降至第二級:警示(Alert),並提醒國際間仍存在COVID-19傳播風險,呼籲國人出國旅遊時,應採取完整接種新冠疫苗等加強防護措施,以維護個人健康。

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全球COVID-19疫情持平,各國因檢測量縮減,致病例數可能低估,傳播力較強之BA.5變異株仍為全球主流株,且持續出現新變異株,預期COVID-19全球疫情仍持續。然而依據現有研究顯示,接種加強劑疫苗對BA.5變異株仍具保護力,且為預防住院、重症及死亡之有效方式,對健康風險衝擊相對為輕,加以國人疫苗接種率提升,因此全面(不分國家)調降 COVID-19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至第二級:警示(Alert),建議國人於預計出國日之14天前應完整接種疫苗並加強個人防護。

指揮中心說明,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設立目的,係為提供國人出國前注意旅遊目的國家疫情狀況及個人防護準備之參考。目前因全球各國均逐步開放邊境、放寬境內防疫措施,且旅途間往來頻繁密切,出入各國/地區之感染風險已無顯著差異。而個人加強防護措施包括完整疫苗接種、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始為避免感染及衍生重症風險之重要關鍵。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隨著邊境穩健開放,民眾逐步回歸常態生活,出國前先諮詢旅遊醫學門診,抵臺前14天,如出現發燒、腹瀉、出疹、咳嗽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疾管署檢疫人員,以即時獲得適切的評估及照護處置。入境後務必遵守各項防疫措施,自主防疫期間應配合COVID-19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於返國後如出現不適,則應儘速就醫,並於就醫時主動告知醫師近期旅遊史,以利醫師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