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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四贏─造福病患、家屬、護理人員及照服員的全責照護試辦計畫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3-14
  • 更新時間:97-03-14
隨著醫療科技之進步及消費者權力意識之高漲,護理業務日形繁重,因此世界各國皆已發展相關護理輔助人力協助護理人員,使護理人員能更專注於護理專業工作,以提高護理服務品質,為此,2007年3月世界衛生組織發表「強化護理助產伊斯蘭馬巴德宣言」(Islamabad Declaration on Strengthening Nursing and Midwifery),提到加強護理助產服務所迫切需要注意的三個關鍵領域(Urgent attention is needed in three key areas)其中之一為混合現存和新的工作者架構的技能(skill mix of existing and new cadres of workers),強調以發展各種照護者的合作模式來強化護理助產工作。
以美國為例,美國設有護理助理(Certified Nursing Assistant/Nurse Aide,CNA),其訓練資格不需要很高的教育程度,只要接受3至6個月的護理技術培訓(通常為75小時的短期培訓),取得CNA結業證書(Certificate)及有效的初級急救證書(CPR)即可工作,其工作內容類似國內的照顧服務員(以下簡稱照服員);職業護士(Licensed Vocational Nurse,LVN,相近於台灣的護士)則是在職業技術學校接受1至1年半護理教育取得高中畢業學歷,通過護士執照考試後即可執業,LVN須在註冊護士的監督及指導下,作初級護理工作,提供基本安全有效的護理知識和技術,執行並完成由註冊護理師(Registered Nurse,RN,須研習3年以上護理教育具備專科以上之學歷,相近於台灣的護理師)所訂的護理計畫,其職責較偏重於護理技術方面,反觀國內則無護理輔助人力的訓練及認證,護士及護理師的業務也無明確分工。
全民健保實施以來,各醫療機構在經營壓力與成本考量下,不斷調整護理人力,加上護理人員流動率高,人員遞補頻繁,時有空窗期,加上又沒有輔助護理人員的協助,住院病患的生活照護往往必須由家屬負擔,至於無法協助生活照護的家屬,常必須聘請照服員來照顧病人,由於聘請費用高昂,長期住院的家屬每月平均就需負擔6萬元(即每日負擔2千元)的照服員薪資,若由家屬自行照顧,也無法出外工作,影響經濟效益頗大。
有鑑於92年的SARS疫情,照服員及家屬流動在醫院造成院內嚴重感染,因此,配合報院核定之第五期醫療網「全人健康照護計畫」(94-97年),本署已於94年補助辦理護理與輔助護理人力合作模式研究,95年嘗試由家屬付費情況下,以照服員與護理人員共同照護模式,建立相關合作機制,至今(97年)共計9家醫院試辦,平均每位家屬約只要日付600元(長期住院者即每月只須負擔1萬8千元),即可得到完整的照護服務,相對減少家屬負擔。本計畫經由試辦計畫成果效益分析顯示:以95年1位照服員照顧6張病床與96年1位照服員照顧10張病床之1對多照顧模式均為成本最低、且最具效益之方案,此外,傳統照服員必須24小時隨侍在病患旁,每月才有6萬元的薪水,且無法有休假,工作並不穩定,本試辦計畫提供照服員進一步的病患照顧訓練後,由醫院聘請照服員與護理人員共同輪班照顧病患,薪資固定且有休假,另外,護理人員因降低生活照顧的工作量而更能專注於護理工作,病患照護品質相對提升,護理人員超時工作時數也因此降低,實為四贏的計畫。因此,本署已納入第六期醫療網計畫(98-101年)持續擴大辦理,以造福更多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