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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並未核准含氫可酮成分藥品,衛生署呼籲民眾不要購買及服用未經核准販售之藥品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3-13
  • 更新時間:97-03-13
美國FDA於2008年3月11日發布用藥安全資訊,提醒醫療人員、病患及健康照護者,正確使用Tussionex Pennkinetic Extended-Release Suspension,該藥品含氫可酮(hydrocodone)、抗組織胺及氯芬尼拉明(chlorpheniramine)等成分,做為緩解咳嗽藥品,每12小時給藥一次。其中氫可酮具有控制咳嗽作用,倘若服用劑量高過治療建議劑量可能導致呼吸問題甚至危及生命。FDA強調並未核准前述藥品用於治療6歲以下兒童,同時提醒病患及健康照護者,應使用設計的器具正確測量服用Tussionex之劑量,不可用家用茶匙或湯匙替代。最近FDA接獲數件因為錯誤處方,而使得患者因服用超過建議治療劑量的氫可酮而產生嚴重藥物不良反應案件,甚至危及生命。
衛生署曾於96年10月1日發布新聞提醒民眾切勿自行購買或服用未經核准販售之藥品,今再次呼籲衛生署並未核准含hydrocodone成分藥品,核屬藥事法第22條1項2款之禁藥,倘有非法販售情形,依同法第82條之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83條之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署已建立藥物安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