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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機關已就病牛乳回收加工事件進行相關調查及抽驗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4-16
  • 更新時間:97-04-16
報載「病牛乳回收加工」事件,衛生署立即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成工作小組,共同調查及追蹤本案,如查獲屬實,將依法處置,以維護國人健康。
衛生署已責成苗栗縣衛生局立即前往該鮮乳加工廠進行稽查,並啟動「食品衛生特派員」機制,派員前往當地指揮協調並會同調查,如經查獲該工廠之作業場所、加工設施、品保驗收制度…等不符規定,甚至使用不符規定之生乳原料,均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此外,衛生署同時要求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就市售相關品牌之鮮乳進行抗生素殘留之抽驗,如經檢出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將就違法情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罰鍰,並依法要求業者下架回收該產品。
衛生署秉持為國人健康把關,針對此一事件如查獲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處置,另?確保消費大眾食的安全,將持續協同農政機關自源頭加強動物用藥之管理,並呼籲業者務必落實原料之衛生管控,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