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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台灣地區醫院協會訴求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5-05
  • 更新時間:97-05-05
有關台灣地區醫院協會集會遊行所提訴求,包括:偏遠地區民眾不應受到二等公民對待;落實照顧弱勢民眾,未來社區醫療應該投入更多資源;具體落實轉診制度並且實施分級醫療;健保必須檢討單一藥價基準;支付標準亦應予檢討;讓社區及鄉鎮地區民眾就地社區醫療也有一股活水等等,衛生署特別做以下說明:
近年來政府對偏遠地區及社區之醫療業,業已投注相當之努力及經費,例如:
一、 全民健保提供偏遠地區醫院點值保障、急診診察費加成及點值之保障,鼓勵中醫、牙醫、西醫師至醫療資源缺乏地區開業或者辦理巡迴醫療,前述醫療健保局均核予較優厚的給付,另並辦理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升計畫(IDS),促使偏遠地區民眾就醫之可近性提高。衛生署亦編列專款用於補助山地衛生所、室之修繕、重建或擴建,以及充實醫療設備,同時積極發展便捷而先進的醫療資訊系統;提昇醫療服務品質;補助離島地區緊急或嚴重傷病患後送轉診就醫、辦理「空中救護審核機制」;整合離島地區醫療資源等等,讓健康之照護不受地理位置影響。
二、 另在社區照護方面,持續推動家庭醫師制度,鼓勵民眾留在社區就醫;推動山地離島及原住民地區部落社區健康營造計畫;賡續辦理山地離島地區醫事人力培育。
三、 至於轉診制度方面,除全民健保採分級化的部分負擔,促進健保資源的合理使用外,在醫療政策面並已依據「全人健康照護計畫」,補助各個醫療區域推動轉診作業;訂定緊急傷病患之轉診辦法草案辦理急救責任醫院分級等等。
四、 另為因應人口老化及健康之需求,衛生署自94年起,即已推動「小型醫院轉型計畫」,獎勵其與診所建立聯合執業模式,以提供老人整合性醫療照護服務,使地區醫院在社區中扮演著就地醫療重要角色,重塑社區醫院在地價值。
有關全民健保藥價基準如何檢討修正問題,醫界可以提出相關意見供健保局參考,該局將會彙集醫界各公、協會意見之後,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健保對各層級醫院診療項目,絕大部分支付相同點數,只有病房費及護理費等少數項目有些不同,這是為了反映法令對各層級醫院人力要求不同所致。
未來衛生署將持續加強推動偏遠地區及社區之醫療,醫界相關建議,亦將作為未來施政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