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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推動電子病歷有成,首家宣告實施電子病歷之醫院已誕生-台中榮總邁入電子病歷元年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06-18
  • 更新時間:98-06-18
為了減少醫療疏失及提昇醫療之作業效率,衛生署正積極推動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並預計五年內(103年)達成醫療機構病歷全面電子化之目標,同時建置完成病歷交換系統。近年來衛生署已經從法規面、推廣面、標準面及安全面著手,藉由修訂相關法規、訂定標準、強化資訊安全及醫院評鑑與健保專業審查免用紙本病歷等項措施,提高醫療機構主動實施電子病歷意願,讓所有的醫療院所得以逐步實施電子病歷,且目前衛生署亦規劃對率先合法上路醫療機構給予獎勵,以期加速我國電子病歷發展。
目前國內已有多家醫院正在積極佈建電子病歷,依據現行「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醫療機構實施電子病歷,應將開始實施之日期及範圍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揭示於機構內明顯處所,其變更或停止實施時,亦同。」,其中,台中榮民總醫院在院長王丹江及各科部門主管的支持下逐步實施,並於今年5月29日正式向台中市衛生局報備,自今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護理給藥簽用紀錄、護理紀錄及護理執行治療紀錄之電子病歷,此為我國電子病歷發展上之重要突破!未來相信會有更多醫院陸續宣告實施電子病歷。
中榮為了實施電子病歷,有別於以往紙本之作業流程,導入行動醫療系統,安裝行動電腦及讀卡機於護理推車上,以供護理師在照護病人之時,只要將衛生署核發之醫事人員卡,插入護理推車上的讀卡機,再輸入密碼,即可登入護理資訊系統,即時製作電子病歷,並可加註電子簽章,其作業之速度優於傳統印出紙本再簽名蓋章及歸檔,且該系統依照法規建置,可顯示未完成簽章之相關病歷紀錄,並提供護理師24小時內補簽章之功能,以完備電子病歷之製作,且其相關作業都已採用電腦化不再製作紙本病歷,可為醫院節省大量紙本病歷製作成本及儲存之空間,提昇臨床作業效率。
衛生署目前已委託台灣醫院協會研擬電子病歷檢查機制,並已針對台大醫院公館院區護理給藥紀錄、林口長庚醫院檢驗報告、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醫學影像系統與放射診斷報告系統、岡山秀傳醫院門診醫令進行試評,這四家醫院已通過檢查,近期亦將宣告實施電子病歷。
有關國內電子病歷發展的最新消息,民眾可至衛生署「電子病歷推動專區(http://emr.doh.gov.tw)」網站瀏覽,若有電子病歷相關建議,亦可於該網站論壇表示意見,共同為我國推動之電子病歷工作善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