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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持續追查素食攙葷產品上游業者,保障飲食權益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12-08
  • 更新時間:98-12-08
消保會與衛生局抽查35件散裝素食,其中2件檢出雞蛋及牛奶成分但僅標示奶素,涉及標示不實。另3件檢出動物性成分,涉及素食攙葷。
涉及標示不實之素牛排經桃園縣衛生局確認,已要求業者加強品管並於期限內改善。另一件標示不實之原味雞丁,經台南縣衛生局確認該廠已停工,由於該廠並未辦理工廠設立許可登記,將移送該縣經濟發展處辦理。
三件素食攙葷者已由台中市及台北縣政府衛生局要求業者提供上游廠商確切資料,如下游業者不配合提供,可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處15萬元罰鍰。
衛生署將持續監督市售產品之衛生安全及品質,查獲不法業者將依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