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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抽驗稽查含兒茶素健康食品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01-13
  • 更新時間:99-01-13
有關新聞媒體刊載市售茶飲料健康食品,外包裝標示之兒茶素含量與實際檢測值不符情事,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本(13)日派員會同轄區衛生局人員針對該類產品進行稽查檢驗,若有不符健康食品管理法相關規定,將依該法對違規廠商進行處分,以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目前該類以兒茶素為保健功效成分,而通過衛生署查驗登記核發衛署健食字號許可證的健康食品共有6種產品,均屬茶飲料類。該等業者係依健康食品管理法之規定,向衛生署提出查驗登記之申請,經健康食品審議委員會審查產品之安全性及功效性等獲得通過,而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業者取得產品許可後,應持續進行檢驗品質管理,維持產品保健功效成分含量,以符合規定。
健康食品若經衛生機關查獲確有保健功效成分不足情形,將以涉及標示虛偽不實,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而在健康食品之安全衛生管理部分,若製造工廠有不符健康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者,將依涉及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強調,將秉持健康食品管理法之主要二大精神-保障合法與嚴懲非法,積極管理健康食品,在科學證據的前提下,讓更多合法產品得成為健康食品,藉以良幣逐劣幣,並提供民眾更多健康食品的選擇。對違規產品則依法嚴懲,以嚇阻違規廣告及標示的濫行,並保障民眾的消費權益,同時呼籲相關業者應免觸犯規定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