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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時,注意塑膠材質及特性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08-08
  • 更新時間:99-08-08
由於市面上塑膠容器 (具) 普遍使用,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業者,生產製造供食品使用之塑膠容器 (具) 應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塑膠類」相關規定。消費者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時,亦應注意塑膠材質及特性(如附表)。
一般塑膠類之材質編號及分類,共分為七類,分辨方法可由容器底部或標籤上的塑膠材質回收辨識碼辨別。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時,應注意材質為何,使用時,避免盛裝高熱或過酸之食品,導致可塑劑等物質污染食品,造成食品衛生安全疑慮。
食品藥物管理局在此呼籲,消費者應正確及妥善使用各類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並儘可能使用較為環保的餐器具或容器,除確保食用安全外,更可為環保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