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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偏鄉醫療,訓練完整再服務,公費醫學生新制鼓勵留任[澄清稿]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4-11-06
  • 更新時間:104-11-06
有鑑於未來人口老化及五大科醫師人力需求,衛生福利部將自105年度起開辦「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期程5年,預計培育500名公費醫師,挹注偏遠地區醫師人力需求。

依據國家衛生研究院之分析指出,自2023年起受到人口老化的影響,不但民眾醫療服務需求增加,醫師每週工作時數將伴隨年齡增加而降低,恐形成未來醫療服務量能不足之情形,進而造成人力短缺之問題,而偏鄉地區將首當其衝。綜觀其他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新加坡每萬人口醫師數皆高於我國,近年亦先後增加醫學生招收人數,我國目前對於西醫師人力之培育,係採取教、考、訓、用之管制措施,每年培育1,300名醫學系學生,有鑑於我國未來醫師人力之需求,衛生福利部遂規劃重啟公費生制度。

本次規劃之「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與過去「一般公費醫師培育制度」(98年停招)尚有不同,首先在科別方面,本計畫將針對主要醫療照護人力,即目前最為缺乏之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及急診醫學科進行重點培育,此外,在分發服務機構方面,將以分發至醫院提供照護服務為主,而為保障偏鄉之急重症醫師人力,本計畫亦特別重視公費醫學生之獎勵留任措施規劃,希提升留任率。

由於公費生畢業後,將接受一般醫學訓練、專科訓練、次專科訓練、至完成公費醫師服務,歷時約12年至14年之久,其年齡常屆40歲,基於考量生涯發展、家庭需要等諸多因素,往往不易留任,基此,衛生福利部將採行多項措施,包括:選才方面,透過適當之招生管道,讓學生了解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培育目的,確保自身之特質及性向符合本計畫之服務精神;求學階段,將辦理公費生輔導課程及交流活動,凝聚對本計畫之共識;而訓練階段,將安排至醫學中心接受良好訓練,於完成完整次專科訓練後,再開始服務;服務階段,亦要確保公費醫師得到公平合理的福利待遇。

由於國家培育公費醫師,需秏費相當之資源及時間,為祈使衛生福利部培育之重點科別公費生未來能依約於畢業並完成專科醫師訓練後,分發至醫師人力不足地區之醫療機構服務6年,需於服務期滿後,衛生福利部始發還其醫師證書,而不履行服務義務者,除醫師證書將由衛生福利部保管外,亦須償還未服務年數之10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