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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器官捐贈紀念日,舉辦感恩音樂會緬懷捐贈者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5-06-19
  • 更新時間:105-06-19
我國自民國76年6月19日「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正式頒佈後,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器官移植法律的國家,為感念器官捐贈者及其家屬的無私奉獻,應該值得被社會永遠尊崇懷念,本部參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首次公布施行之日期,於去(104)年擇定6月19日為器官捐贈紀念日,讓每位器官捐贈者的愛心與勇氣不因時間的流逝而被遺忘,更希望能增加國內社會對器官捐贈者的尊重及無限感恩。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自76年6月19日頒佈後,中間歷經82年、91年、92年、100年、102年多次與時俱進修正,最近的一次修正為104年6月12日,對於擴大器官來源、提升移植時效、增加勸募管道、加強保障人權等面向皆有重大革新,預期未來等待腎臟移植者可透過活體腎臟配對交換大幅提高獲得移植機會,活體器官移植審查程序將更加縮短。
為擴大器官捐贈宣導通路,本部已與內政部、交通部合作,目前已陸續將器官捐贈同意書置於服務民眾之第一線窗口,民眾除醫院或衛生所外,於戶政單位、監理單位及健保單位申辦業務時,皆可索取器官捐贈同意書,以提升便利性。
  器官捐贈移植無論在國內外都是國家非常重要的健康政策,本部於103年10月1日修訂「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明訂器官捐贈者的配偶或其三親等內的血親,在等候器官移植時擁有排序優先權,目前已有11位器官受贈者受惠。另外,105年3月起,凡有病情控制良好(病毒量低)且有器官移植需求之愛滋患者,可登錄為器官待移植者,愛滋患者權益亦已大獲保障。
回顧近幾年國內之器官捐贈結果顯示成效良好,30年來已有3,938位器官捐贈者遺愛人間,而每年器官捐贈人數亦顯著成長,以104年為例共有264人大愛捐贈器官,成功幫助798位受贈者及其家庭重獲新生,其捐贈人數相較於101年的193人,大幅成長36%。此外,目前國人新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並註記於健保卡人數每年持續固定增加3萬餘人,累計至今已達約31.5萬人。不過,目前仍約有8,630人在等待器官移植,等候人數最多的器官類別前三名分別為腎臟(約75%)、肝臟(約14%)及眼角膜(約7%),故本部再次呼籲國人多響應這樣有意義、有價值的公益活動,讓生命大愛永續傳遞。
  本部補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於6月19日器官捐贈紀念日下午2時30分在台北醫學大學杏春樓大禮堂舉辦紀念音樂會活動,以「榮耀大愛器捐」為名廣邀全台歷年捐贈者家屬、受贈者、各大勸募移植醫院以及各界支持器官捐贈的社會賢達人士親臨參加,除關懷鼓勵器官捐贈者家屬外,也感謝所有器官捐贈的民眾,發揮利他大愛的精神,期望這些大愛精神能夠感染每位人民,讓愛永不止息,持續發揮生命無限價值。會中也特別邀請大提琴家張正傑先生、聲樂家暨腎臟受贈者李淑媛女士及拉縴人少年兒童合唱團為大家帶來一系列愛的樂章,以悠揚的琴音樂聲匯聚這份來自臺灣各地器捐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