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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05-10-27
  • 更新時間:113-04-29

為因應刑法沒收新制,行政院會今(27)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林全指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公布迄今已逾1年,目前尚有「保全業法」、「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等應配合修正的法律仍在立法院審議中,請衛福部會同內政部、經濟部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以完備法制。 
衛福部表示,為因應「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為使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查獲的相關物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之,因此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明定依本條例查獲之相關物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之。(修正條文第36條、第38條、第39條) 
二、配合刑法用語將?犯人」、?行為人」修正為?犯罪行為人」。(修正條文第36條、第38條、第39條、第5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