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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人針對「出境不採唾液PCR篩檢」等情事提出質疑,指揮中心重申:唾液與鼻咽篩檢費用相同、絕無圖利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2-01-26
  • 更新時間:112-06-0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6)日表示,有關媒體人提出「PCR病毒採鼻咽檢查比唾液檢查準確,那為什麼入境台灣旅客於機場採唾液檢查PCR?而不採取較準確的鼻咽檢查?」、「PCR檢查是自費市場,沒有圖利問題?」、「哪間醫院可應受測者要求提供唾液PCR篩檢?」等質疑,指揮中心重申唾液與鼻咽篩檢費用相同,絕無圖利。

指揮中心說明,民眾前往部分國家需事先進行自費檢驗,係因入境國家之規定要求進行,相關檢驗屬於自費市場,自費檢驗費用經檢驗機構訂定後,須經所屬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並公布,絕無圖利之情事。

指揮中心指出,中國直飛入境臺灣旅客目前規定皆須於機場採唾液檢查PCR,機場採唾液篩檢係解決機場採檢動線及縮短旅客等待之權宜措施;至於PCR檢查費用涉及成本、試劑、人力、儀器,以及是否急件等,相關檢驗費用則由自費檢驗指定機構訂定,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屬自費市場機制。此外,唾液檢體與鼻腔、咽喉檢體在後端實驗室的PCR檢驗方法相同,且公費唾液核酸檢測與鼻咽核酸檢測的費用均為新臺幣3,000元,故檢驗費用多寡與檢體種類無關,絕無圖利之說。

指揮中心重申,國內新冠檢驗檢體仍以鼻咽檢體為主,必要時可採口咽,且依據針對多項研究之統合性分析結果,及近期瑞士發表針對Omicron的前瞻性臨床試驗,仍顯示鼻咽PCR之敏感度略優於唾液PCR,並建議唾液PCR用於定期追蹤採檢、大規模篩檢,如入境旅客於機場例行之篩檢等。指揮中心強調,指揮中心公布之「開放民眾自費檢驗 COVID-19申請規定」中,雖載明自費檢驗指定機構採檢時,檢測部位以「鼻咽或咽喉」為原則,但亦述明民眾有特殊需求時,得有例外做法,因此民眾若因特殊需求須採檢唾液PCR,可向醫療院所提出,醫療院所因民眾特殊需求而進行自費唾液PCR篩檢,亦合乎規定,目前指揮中心新冠檢驗指定之268家機構中約有3成的檢驗機構可做唾液核酸檢測,並由醫療機構自行依現有之設備、人力等評估較適宜之篩檢方式。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如有出國旅遊、經商或求學等需求,務必事前確認目的地國家之相關檢疫規定,避免因文件缺失或不符入境條件等因素而影響行程。